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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全市消防工作意见
2020-05-12 来源: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4052

2020 年,全市消防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积极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认真落实《2020 年全省消防工作意见》,立足“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 总目标,健全落实党委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三位一体” 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创新消防监督管理模式,织密基层火灾防控网格,大力提升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加强消防责任体系建设,着力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一)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落实本地区党委常委 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制度和党委政府警示约谈、督查考核机制,分层级、分部门签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督办、约谈、通报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消防工作,每季度向行业部门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健全党委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三位一体”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打造社区级火灾防控体系,打通消防安全治理“最后一公里”。

(二)推动职能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 健全行业部门联合会商、联合执法、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消防工作。厘清行业部门监管与消防救援机构综合监管、基层网格监管职责边界,建立健全工作有序衔接机制。 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工作,同步开展医院、学校、养老机构、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位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建设,各类场所确定一家作为试点建设单位。推进物业、照明、快递、物流、电动自行车协会行业消防安全自律组织建设。

(三)压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逐个岗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重点人群履职能力评价机制。社会单位 100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

100 持证上岗,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100 经过考试合格后上岗,场所“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知晓率 100。在高层住宅、养老机构、小旅馆、出租屋、合用场所等单位推广安装红 外体感联网式无线火灾报警器,年内至少新增 10 万个独立(联网)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装置,着力提升建筑火灾预警预测能力和设防等级。

(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查原因、查责任、查教训”的“一案三查”工作模式,强化

火灾责任事故问责、追责力度,以火灾事故调查倒逼责任落实。分级组织开展 2020 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综合考评政府、行业部门消防工作情况,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按照查原因、查教训、查责任的要求,对亡人和有重大影响的火灾逐起组织开展延伸调查,对工程建设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审验技术服务, 建筑物或场所投入使用后管理使用主体,以及消防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日常检查等环节开展责任倒查。

二、坚持问题导向风险研判,着力提升火灾风险防治能力

(五)强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按照《广东省消防安全领域

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市安委办关于印发 2020 年全市各相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入开展电气火灾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工程。紧盯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高危单位和人员密集、“城中村”、“三小”等高风险场所, 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持续开展 9 类场所风险隐患治理,完善基础台账,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和专项治理长效机制。

(六)强化新兴行业和重点业态风险管控。各区要收集分析、精准掌握本辖区新兴行业和重点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和危险源,探索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福田区探索校外培训机 构、罗湖区探索二房东出租屋、南山区探索科技企业孵化器、宝安区探索小微企业、盐田区探索码头仓储区、龙岗区探索村级工 业园(含快递物流企业)、龙华区探索经济型酒店、光明区探索室外充电桩设施、坪山区探索锂电池生产储存、大鹏新区探索民 宿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市消安委办将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形成 经验措施向全市推广。

(七)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市政府挂牌督办 2020 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确保年内通过摘牌验收。结合本辖区实际,各区至少挂牌督办 1 个火灾高风险区域(街道或社区),3 个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继续运用好“吹哨集结”制度,按照“消安委吹哨、街道报到、行业参与、 网格行动”的响应程序,每月开展一次“隐患清零”行动,重点针对“三小”场所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等现象进行排查整治。

(八)打造社区级火灾防控体系。以社区消防管理为目标,全面夯实社区消防工作基础,建立社区社会化消防管理和灭火救援联动工作机制。分类分级管理出租屋、三小场所、一般单位、重点单位,形成社区消防隐患排查处理闭环。整合义务消防队、小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消防救援站等各级消防力量和资源, 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快速联动响应,实现灭早、灭小的目标。

三、不断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着力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九)健全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订出台,完善消防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扩充社会化消防监督执法力量。宣贯《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并制定出台 实施细则,进一步明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 全实名制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督促各街道切实加强对“三小”场 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公安派出所继续依法依规承担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职责。

(十)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学习宣贯《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若干措施》,纳入各级政府、各部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组织主流媒体开展集中宣传。各区、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分解明确具体改革任务,出台相应配套文件和具体落实措施,强化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推动构建更加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 增强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并行,将企业的安全行为和信用体系相挂钩,推动消防管理社会共治。

四、努力加快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提高城市抗御火灾能力

(十一)加强消防基础建设。各区将“十四五”消防专项规划单独列入政府“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并完成编制,各街道完成“十四五”消防专篇编制。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和消防战勤保障中心、消防应急救援实战训练基地的建设进程,年内至少完工 20 座新建消防站、7 座小型消防站,完成 7 座消防站旧站

改造,新建 1000 个市政消火栓。

(十二)加快消防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各区要根据《深圳市小型消防站建设运行管理办法》要求,及时将小型消防站移交区消防救援机构进行管理,将专职消防队、小型消防站全部纳入消防救援机构统一调度指挥,督促未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大型企业 100完成建队任务并投入执勤。编制本地区灭火救援预案, 由本级政府批准发布。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隶移交后营区营房管理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应急〔2018〕96 号)以及广东省政府有关会议明确的“保持消防营区营房单独管理使用,原用于消防工作的营区营房原则上由消防部门使用”的要求,福田、罗湖、南山、宝安和龙岗区政府要继 续加快推进消防营区营房单独管理使用移交工作。

(十三)加强消防工作保障建设。落实《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政策措施,制定出台深圳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落实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 号),明确家属随迁、子女入学入托、交通出行、住房保障等方面的优抚措施。出台激励社会志愿消防队伍发展、优待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志愿消防员的相关政策、措施。

(十四)深化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强化监管职责,寻求科技支撑,将消防安全一并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大力开展“智慧消 防”信息化平台建设,60 的区域完成消防分指挥中心建设。罗湖区完成全省消防监督智能执法平台建设试点任务,坪山区将 “智慧消防”嵌入政府“智慧城市”总体建设规划实施。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 接入广东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平台,“单位履职”得分不少于60分。

五、持续强化消防宣传教育,着力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十五)全方位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公园”等活动, 组织开展“119 消防安全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电视台各频道平均每天播出不少于 1 条消防公益广告,居民家庭电视机顶盒开机画面消防提示宣传不少于 30 天,宾馆、酒店等公共娱乐场所电视机开机画面 100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各区建设不少于 1 个消防安全教育体验中心。

(十六)加大社会科普教育力度。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消防安全“讲师团”,配置消防科普宣传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建立全民消防安全培训积分档案。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培 训、学生军训、国民教育、职业教育的内容。制定针对十类重点 对象的消防安全培训三年计划,2020 年重点开展对家庭、社区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小企业主、外来务工人员等人群的培训。以上消防工作意见的任务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1-4,各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分工要求抓好落实,市消安委办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 2020 年全市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

1.2020 年火灾报警器安装任务表2.2020 年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表

3.2020 年营区营房单独管理使用移交任务表

4.2020 年度全市消防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2020 年火灾报警器安装任务表

序号

区域

新增火灾报警器(万个)

1

福田区

0.5

2

罗湖区

0.5

3

南山区

0.5

4

盐田区

0.5

5

宝安区

2.5

6

龙岗区

2

7

龙华区

1

8

坪山区

1

9

光明区

1

10

大鹏新区

0.3

11

深汕合作区

0.2

合计

10 万个


附件2

2020 年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表

序号

区域

新建市政消火栓(个)

1

福田区

80

2

罗湖区

80

3

南山区

80

4

盐田区

50

5

宝安区

150

6

龙岗区

150

7

龙华区

100

8

坪山区

100

9

光明区

100

10

大鹏新区

60

11

深汕合作区

50

合计

1000 个


附件3

2020 年营区营房单独管理使用移交任务表

序号

区域

需完成单独管理使用的营区营房

1

福田区

福益消防救援站

2

罗湖区

莲塘消防救援站、黄贝岭消防救援站笋岗消防救援站、田贝消防救援站

3

南山区

特勤消防救援大队、南头消防救援站

4

宝安区

宝安消防救援站

5

龙岗区

坪地消防救援站、横岗消防救援站、龙岗消防救援站、平湖消防救援站


附件4

2020 年度全市消防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1

落实本地区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制度和党委政府警示约谈、督查考核机制, 分层级、分部门签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工程或为民办实事工程。

各区政府

2

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协调、督办、约谈、通报工作机制,每季度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消防工作,每季度

向行业部门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

各区政府

3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党委政府、行业部门、社会单位“三位一体”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健全落实,打造社区

级火灾防控体系,打通消防安全治理“最后一公里”。

各区政府

4

健全行业部门联合会商、联合执法、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消防工作。厘清行业部 门监管与消防救援机构综合监管、基层网格监管职责边界,建立健全工作有序衔接机制。

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5

持续深化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创建工作,同步开展医院、学校、养老机构、大型商业综合体、文博单 位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建设,各类场所确定一家作为试点建设单位。

消防部门牵头,卫健、教育、民政、商务、文化部门配合

6

推进物业、照明、快递、物流、电动自行车协会行业消防安全自律组织建设。

消防部门牵头,住建、工信、市场监管、邮政等部门配合

7

持续深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逐个岗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建立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 人等重点人群履职能力评价机制,延伸“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机制。

各区政府、消防、民政、人社部门

8

在高层住宅、养老机构、小旅馆、出租屋、合用场所等单位推广安装红外体感联网式无线火灾报警器,年

内至少新增 10 万个独立式(联网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装置,着力提升建筑火灾预警预测能力和设防等级。

各区政府

9

分级组织开展 2020 年度消防工作考核,综合考评政府、行业部门消防工作情况,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

10

按照查原因、查教训、查责任的要求,对亡人和有重大影响的火灾逐起组织开展延伸调查,对工程建设立 项、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审验技术服务,建筑物或场所投入使用后管理使用主体,以及消防中介服

务、消防产品质量、日常检查等环节开展责任倒查。

消防、规划、住建、市场监管部门

11

深入开展电气火灾防范、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城中村” 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工程。

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各相关行业部门


12

紧盯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等高危单位和人员密集、“城中村”、“三小”等高风险场所,分行业、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持续开展 9 类场所风险隐患治理,完善基础台账,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和专项治理长效机制。

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各相关行业部门

13

收集分析、精准掌握本辖区新兴行业和重点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和危险源,探索开展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试 点工作。

各区政府

14

完成省、市、区政府 2020 年挂牌督办的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任务。

各区政府

15

继续运用好“吹哨集结”制度,每月开展一次“隐患清零”行动,重点针对“三小”场所违规住人、电动 自行车违规进楼入户等现象进行排查整治。

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

16

打造社区级火灾防控体系,以社区消防管理为目标,全面夯实社区消防工作基础,建立社区社会化消防管 理和灭火救援联动工作机制。

各区政府

17

推动《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修订出台,完善消防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扩充社会化消防监督执法力量。 宣贯《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并制定出台实施细则,进一步明晰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实名制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消防、司法部门、各区政府、相关行业部门

18

督促各街道切实加强对“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督促公安派出所继续依法依规承担日常消防监督检 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的职责。

各区政府、公安、消防部门

19

学习宣贯《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若干措施》,纳入各级政府、各部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党校

(行政学院)教学内容,组织主流媒体开展集中宣传。

各区政府、宣传部门

20

各区将“十四五”消防专项规划单独列入政府“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目录并完成编制,各街道完成“十四五”消防专篇编制。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和消防战勤保障中心、消防应急救援实战训练基地的建设进程,

年内至少完工 20 座新建消防站、7 座小型消防站,完成 7 座消防站旧站改造,新建市政消火栓 1000 个。

各区政府

21

根据市政府研究《深圳市小型消防站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的有关会议事项要求,及时将小型消防站移交区 消防救援机构进行管理,将专职消防队、小型消防站全部纳入消防救援机构统一调度指挥,督促未依法建

立专职消防队的大型企业 100完成建队任务并投入执勤。编制本地区灭火救援预案,由本级政府批准发布。

各区政府

22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隶移交后营区营房管理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应急

〔2018〕96 号)及广东省政府有关会议明确的“保持消防营区营房单独管理使用,原用于消防工作的营区营房原则上由消防部门使用”的要求,福田、罗湖、南山、宝安和龙岗区政府要继续加快推进消防营区营 房单独管理使用移交工作。

福田、罗湖、南山、宝安、龙岗区政府


23

落实《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政策措施,落实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 号),明确家属随迁、子女入学入托、交通出行、住房保障等方面的优抚措施。

各区政府

24

出台激励社会志愿消防队伍发展、优待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志愿消防员的相关政策、措施。

各区政府

25

全市大型商业综合体、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100接入广东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平台,

“单位履职”得分不少于 60 分。社会单位 100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

人员 100持证上岗。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100经过考试合格后上岗,“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

知晓率 100

消防部门、相关行业部门

26

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公园”等活动,组织开展“119 消防安全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

27

电视台各频道平均每天播出不少于 1 条消防公益广告,居民家庭电视机顶盒开机画面消防提示宣传不少于

30 天,宾馆、酒店等公共娱乐场所电视机开机画面 100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广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知识。

宣传、文体旅游、消防部门

28

各区建设不少于 1 个消防安全教育体验中心。鼓励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消防安全“讲师团”,配置消防科普宣传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并建立全民消防安全

培训积分档案。

各区政府

29

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学生军训、国民教育、职业教育的内容。制定针对十类重点对象 的消防安全培训三年计划,2020 年重点开展对家庭、社区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小企业主、外来务工

人员等人群的培训。

各区政府、教育、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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