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商务局落实〈深圳市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努力实施2020年目标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为落实政策措施,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现将2020年出口信用保险统保企业名单在深圳市商务局网站(网址:http://commerce.sz.gov.cn/)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统保名单范围内的企业可直接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领取出口信用保险保单,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我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19年出口额800万美元以下企业统保工作的通知》。统保名单范围内企业于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如发生在保险保障范围内的损失,均可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赔付。2019年出口额800万美元以上企业或已自行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2019年出口额800万美元以下企业,不在本年度统保范围内。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信息附件1有异议或补充更正附件2信息的,请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
(一)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附身份证明。
(三)补充更正材料包括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海关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联系办理:88325600、88325606。
三、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一概不予受理。
传真:88107008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2楼
邮编:518035
特此通知。
附件:1.企业清单(含企业名称和海关编码)
2.企业清单(仅含海关编码)
深圳市商务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