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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平贸易促进署关于公开征集2020年度培训计划的通知
2020-04-02 来源:深圳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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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署2020年WTO事务培训工作,更好地面向广大企业及从事国际贸易等“走出去”相关专业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外向型企业能力水平,促进我市经贸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深圳市WTO专业培训项目,邀请在深圳市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协会等社会组织机构独立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范围主要是与WTO、国际贸易、国际技术标准、贸易壁垒等所有与“走出去”相关的内容,可以包括:

  1.货物贸易:世界贸易组织货物贸易相关法律文本及案例解读;与深圳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地区)贸易环境;与深圳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地区)技术性贸易措施介绍;与深圳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地区)贸易救济调查介绍等;

  2.服务贸易: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相关法律文本及案例解读;有关WTO成员服务贸易开放与准入介绍等;

  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文本及案例解读;与深圳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地区)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案例解读及应对等;

  4.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相关法律文本解读;与深圳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地区)投资政策解读等;

  5.反垄断:主要贸易对象关于经营者集中等垄断行为的审查与反垄断调查相关法律法规及案例解读等;

  6.自贸区:自贸区与贸易有关的政策解读及贸易环境的介绍等;

  7.政府采购协定:WTO政府采购协定解读;与深圳有贸易往来的国家(地区)政府采购政策解读等;

  8.各类国际技术标准的解读与应用;

  9.高端服务业“走出去”相关培训;

  10.其他与国际贸易和“走出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案例的培训。

  以上所列为培训内容的范围,具体项目(题目)须与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深圳市世贸组织事务中心)协商确定。

  (二)培训流程

  培训流程为:申报、评审、申请报批、执行、总结、费用核销。

  1.申报:指培训机构(单位)向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提交的2020年度培训计划表,及加盖公章的培训项目申请表,培训项目申请表可在实施培训前一周提交(培训计划表与培训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2.评审:公平贸易促进署汇总申报单位的培训计划表,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进行评审,形成年度培训计划;

  3.申请报批:公平贸易促进署就各类培训撰写内部呈批件报署领导审批;

  4.执行:在公平贸易促进署指导下,培训项目具体实施;

  5.总结:各类培训结束后应提交签到表、培训照片、培训教材及小结等相关材料;

  6.费用核销:培训结束后按照财务规定及时提交相关票据。

  (三)培训监督

  1.各类培训组织实施应根据议定内容进行,并接受公平贸易促进署培训部门的监督;

  2.公平贸易促进署研究培训中心负责对各类培训的实施实行监督,包括:现场监督、培训总结材料的验收和监督、经费核销监督等;

  3.如发现重大问题,严重偏离约定培训内容,不核销经费。

  (四)有效期

  项目执行有效期:截止至2020年12月18日。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在深圳市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及协会、商会、科研机构等社会组织团体均可单独申报,本次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和个人申请。申报单位应具有相关领域开展培训工作经验。单位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社会信用、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独立组织实施培训的能力,包括开展WTO培训要求的课程设计、教学安排,优质的师资力量和稳定的服务工作团队,以及提供满足需求的其他各项服务保障等;

  3.具有培训市场开发、宣传及招生的能力;

  4.接受并配合我署对培训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管、评估、检查以及验收工作。

  (二)申报材料

  1. 培训计划表,包括现场培训计划表和线上培训计划表(见附件);

  2. 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3. 历史培训业绩,包括以往举办培训的名称、时间、人数等;

  4.培训项目申请表,包括培训选题,组织实施时间,实施对象、课程培训内容,教师简介等执行方案。培训项目申请表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可在实施培训前一周提交(培训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5.申报单位对所申报材料自行留底,我署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三)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12日。

  三、申报项目评审

  2020年4月中旬,我署将根据培训计划表对申请单位的方案进行评估,并综合考虑申报单位的业务经验、服务能力、历史业绩以及相关资质是否符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及其培训计划。

  四、联系方式

  申请受理部门: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研究培训中心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42

  邮编:518035

  联系人:陈华 电话:88125525

  电子邮箱:chenhua@commerce.sz.gov.cn

  特此通知。

  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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