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项目建设单位:
根据《深圳市重大工业项目库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19〕6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我市重大工业项目征集、入库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条件
(一)申请入库项目的建设单位须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注册的企业法人,且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范围内;
(二)申请入库项目须符合《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6年修订)》中鼓励类、允许类的要求;
(三)申请入库项目的投资额纳入市统计部门工业投资类别统计,其中,储备和新开工的重大工业项目需具备符合纳入工业投资统计的条件;
(四)申请入库的工业项目总投资额应在5亿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额应在1亿元以上。
二、申请入库方式
申请入库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具体如下:企业访问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智慧工信企业服务平台(http://wb.gxj.sz.gov.cn/)。点击【重大工业项目填报】入口进行申报,具体参见重大工业项目系统企业端用户操作手册(见附件)。
原申报网址http://szzdgyk.gxj.sz.gov.cn/不再使用,相关企业申报数据已迁移至新的申报系统,前期已申报的企业请登录新系统确认申报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三、入库申请时间
常年受理项目单位的入库申请,其中审核并纳入《2020年度市重大工业项目名录》项目的申请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指导符合条件的工业项目参与项目征集,对申报入库的新项目进行确认、推荐,督促项目单位按季度定期更新重大工业项目库的项目进展。
2.我局将从入库项目中分批将在建重大工业项目审核后纳入并发布《市重大工业项目名录》。
特此通知。
附件:重大工业项目系统企业端用户操作手册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88102069,技术支持电话:88100675,88101744)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