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政策解读
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为规范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扶持计划的组织实施, 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2号)、《深圳市十大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深府〔2017〕4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深圳市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8〕1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定,市经贸信息委编制了《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扶持计划操作规程》(深经贸信息规〔2018〕15号,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11-14
2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