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海关关于组织企业申报2020年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为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支持企业研发创新、降低企业成本,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重大技术装备而确有必要进口的商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2019年11月26日,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19〕38号),对《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进行了调整。为做好我市企业申报2020年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税政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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