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关于免收2020年2月工商企业两部制电价中基本电费部分的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规〔2020〕1号),降低疫情期间工商用户用电成本,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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