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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组团参加第十二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2023-10-24 来源: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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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小企业技术交流展览会

各有关企业:


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是亚太经合组织(APEC)框架下中小企业领域的重要合作项目,1996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了十一届,分别在青岛、福州、成都、义乌、深圳、沈阳等地举办,得到了APEC各成员经济体的积极参与和肯定。


为落实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倡议,高举共建亚太命运共同体旗帜,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积极利用APEC合作平台帮助中小企业更好拓展国际市场,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十二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第十二届APEC技展会”)将于2023年11月在山东省青岛市国际会展中心举办。


我局委托深圳湾区中小企业国际创新交流中心负责组织深圳企业参加第十二届APEC技展会,并在展会期间举办深圳展团新产品新技术专场发布会。参展企业经过组展单位备案,可享受政府相关展会资助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基本信息



◇名称:第十二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


◇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11日


◇地点:

主会场:中国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国际会展中心(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9号)

分会场1: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

分会场2: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


◇主题:绿色发展 数字赋能 融通创新 合作共赢



二、展会主要展区内容



1.装备制造展区:海洋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档数控机床、电力装备、农机装备、石油天然气和新能源科技及装备、洁净煤化工科技及装备、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及行业融合联产技术等。

2.电子信息展区:集成电路、基础电子、电子材料、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电子工具、特种元器件等;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电子等智能终端;新型显示、智能制造、云计算与大数据等。

3.新材料及新能源展区:先进基础材料、有色冶金、关键战略材料、新能源电池、前沿新材料和新材料及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点专用装备的机构及企业,新材料及新能源产业发展的重点工艺技术创新成果等。

4.消费品展区:智能家电家居、纺织服装、食品饮料、美妆、时尚潮流、运动装备及日用品等消费品及相关技术设备等。

5.产业服务展区:金融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知识产权应用、成果转化与应用、智力服务、咨询服务、商贸平台、技术创新、现代物流、上市辅导、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等服务等。



三、展会配套活动



1.产业链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论坛;

2.中小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论坛;

3.数字化转型创新服务论坛;

4.中小企业投融资论坛;

5.海洋经济主题论坛;

6.智能家电产业链论坛;

7.智能制造装备研讨会;

8.虚拟现实和人工智能产业链论坛;

9.产业链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论坛;

10.清洁能源对接研讨会;

11.“专精特新”政策宣讲培训;

12.新产品应用场景发布会;

13.新技术新产品发布会;

14.举办中小企企项目招商、签约活动;

15.跨境撮合对接活动等。



四、深圳展团参展说明



1.展位费用:

标准展位(9平方米):6800元人民币/个,企业实付1900元人民币/个;

光地展位(9平方米):6300元人民币,企业实付1650元人民币/个。

展位费差额部分由政府补助,由组展单位展后向政府统一申请。


2.展装费用:

本次展会深圳展团布展,标准展位由政府资助,参展企业无需付费;光地特装由参展企业提供装修需求,组展机构统一设计统一搭建,特装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


3.报名方式:

符合参展条件的企业,请填写报名表,于2023年10月24日之前连同参展费用交组展单位。

户 名:深圳湾区中小企业国际创新交流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市民中心支行

账 号:771873812429


4.深圳展团联系方式:

崔铭铄 电话:13512730419;0755-82701275;

高 微 电话:13823157077;

杨艳林 电话:18046900698;

统一收件邮箱:m17722502951@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十二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深圳组团参展企业报名表.docx


2.新产品新技术发布活动意向申报表.docx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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