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工信资电字〔2019〕80号
各区工信局(经促局)、大鹏新区科创经服局,各重点用能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1909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三五”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8〕140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2016-2018年度工商业万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我局制定了《深圳市2016-2018年工商业万家企业“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考核方案),现印发你们,并结合以下要求一并落实:
一、根据《广东省“十三五”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千家”企业由省能源局负责组织考核,“万家”企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安排。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超过10000吨标准煤(含)的重点用能单位为市监管万家企业,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日常考核与监管;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3000-10000吨标准煤的重点用能单位为区监管万家企业,由企业所在区工信局、经促(服)局进行日常考核与监管。
二、我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深圳市绿创人居环境促进中心、深圳市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家联合会为2016-2018年全市工商业节能考核服务机构。其中:深圳市绿创人居环境促进中心负责宝安区、南山区、福田区、龙华区市监管工商业“万家”企业节能考核;深圳市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家联合会负责龙岗区、坪山区、罗湖区、盐田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辖区市监管工商业“万家”企业节能考核。
三、市监管的工商业“万家”企业,需在2019年5月15日前将2016-2018年“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及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自查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分别报送至,自查报告通过初审后即开展现场考核,并于6月20日前将考核结果及综合评价报告汇总报至我局。
四、区监管的工商业“万家”企业,由各区工信局、经促(服)局严格按照节能考核方案尽快组织对所辖企业的考核,并于2019年6月18日前将“万家”企业考核结果及综合评价报告统一报至我局。
五、“万家”企业年度节能考核工作开展情况已纳入区级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范围,请各区经促(服)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考核工作。
六、相关咨询方式如下: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人:易三平,电话:88101970;深圳市绿创人居环境促进中心,甄大刚,82871800、18319029072,zhendagang@szslczx.com;深圳市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专家联合会,张璐,电话:25597819,13751169592,Email:13751169592@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2016-2018年工商业万家企业“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方案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