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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专题解读
2019-06-15 来源:深圳政府在线
2022

工作思路

  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深圳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发展定位,以提升民生服务和城市治理能力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坚持全市“一盘棋”“一体化”建设原则,强力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到2020年,实现“六个一”发展目标,即“一图全面感知、一号走遍深圳、一键可知全局、一体运行联动、一站创新创业、一屏智享生活”,建成国家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市,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总体目标

  “一图全面感知”:建成全面感知城市安全、交通、环境、网络空间的感知网络体系,更好地用信息化手段感知物理空间和虚拟空间的社会运行态势。

  “一号走遍深圳”:建成电子公共服务体系,个人通过身份证号+生物识别、企业通过社会信用代码+数字证书可办理各类公共服务事项。

  “一键可知全局”:建成基于大数据、信息共享和人工智能的决策辅助体系,操作鼠标即可获取所需的来自全市各部门、各系统的所有数据,以及各类定制化决策支撑报告。

  “一体运行联动”:在公共安全、城市运行管理的各领域通过信息化手段建成反应快速、预测预判、综合协调的一体化城市运行管理体系,实现市区联动、部门联动、军地联动。

  “一站创新创业”:通过数据开放平台和大数据交易平台,释放数据红利,打造成基于开源数据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提升数字化产业经济活力。

  “一屏智享生活”:融合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提供的与市民生活相关的各类服务,建设一体化市民服务平台,市民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可方便快捷获得高品质生活服务。

  建设原则

  (一)集约建设,共建共享

  全市统筹规划建设包括党政机关网络、政务云平台、共性应用支撑平台、大数据中心和基础信息资源库等在内的统一信息化支撑体系,为各区、各部门提供网络、计算、存储、灾备,以及统一、实时、准确的基础数据等服务。各部门应在全市统一的信息化支撑体系上构建业务应用,避免单独建设、重复建设。各区可建设区级政务云平台和区级大数据中心,为本区信息化应用提供支撑服务。市、区政务云平台和大数据中心应实现统一监控管理、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各区、各部门数据原则上应向市级大数据中心归集。

  (二)统筹推进,统分结合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统筹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应用系统建设,并根据不同特点采用不同建设模式。对于覆盖市区两级和多个部门的全市性应用,如行政审批、安全生产、应急指挥等,应由市级部门统筹规划建设,应充分考虑市区和各部门业务需求,并建立市-区-部门联动机制,各区、各部门不再重复建设。市级部门统一建设的垂直应用平台,应向各区开放平台接口及数据。对于涉及同级多个部门协同的业务系统,如商事登记、政府投资管理等,应由行业牵头部门统一建设,建成后在各个部门进行应用部署,形成完整、不间断的业务处理链条。对于单个部门业务应用,应加强一体化设计和流程优化,充分利用全市统一支撑体系,以模块化的方式在政务云平台上进行建设和完善。

  (三)政府引导,多元参与

  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和组织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作用,提升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活力。鼓励各部门加强和行业优势企业的长期战略合作,持续提升本行业信息化建设成效。在面向民生服务的领域,鼓励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通过政府开放数据和服务接口,企业投资建设运营,以移动互联网方式向市民提供服务,提升市民体验和项目可持续运营能力。

  (四)实施机制

  智慧城市是一个开放复杂的系统,涉及多个行业领域,传统信息化建设总包模式较难适应超大级城市的智慧城市建设要求。结合深圳信息化基础和现状,采用“联合使用总体+联合技术总体”统分结合的一体化建设模式推进深圳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实施机制

  智慧城市是一个开放复杂的系统,涉及多个行业领域,传统信息化建设总包模式较难适应超大级城市的智慧城市建设要求。结合深圳信息化基础和现状,采用“联合使用总体+联合技术总体”统分结合的一体化建设模式推进深圳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联合使用总体”包括市经贸信息委和各行业牵头部门。市经贸信息委具体承担智慧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协调、项目管理等职能,指导各部门编制行业规划、项目方案并组织评审,形成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库。行业牵头部门负责编制本行业总体规划、顶层设计和标准规范,加强本行业的市、区统筹管理。

  “联合技术总体”包括全市技术总体单位和行业技术总体单位,分别由市经贸信息委和各行业牵头部门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选定。全市技术总体单位承担全市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标准规范、体系集成及验证,确保各行业信息系统在统一的信息化支撑体系上构建业务应用,避免单独建设、重复建设,着力提升整体建设成效。行业技术总体单位在全市顶层设计和公共平台基础上,具体推进本行业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各区各单位要依法依规实施电子政务项目招投标,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重点工程

  按照总体框架和“六个一”总体目标的思路,重点推进十大工程建设。

  (一)高速宽带网络工程

  加强统筹规划,构建高速安全、随遇接入、国际一流的高速宽带网络基础设施。

  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深入推进宽带网络光纤化改造,推进城市老旧小区、城中村光纤改造,到2018年,实现城中村光纤覆盖率达到95%。到2020年,实现“千兆到户、万兆到企、百米光接入”的城市光网发展目标,家庭用户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0Mbps。大力推进全域高速无线网络建设,推进WIFI全面深度覆盖,开展4G+技术普及应用,积极部署5G实验网建设和商用进程,加快量子通讯研究。到2018年底,实现人流密集公共场所免费WIFI全覆盖,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完善NB-IoT网络覆盖,加大在智能抄表、大气环境监测、水文监测、智能交通等领域的推广应用。

  (二)全面感知体系工程

  坚持标准统一、安全可控的原则,加强城市感知信息覆盖和共享共用,推动万物感知和万物互联,构建全面感知物理社会和网络空间运行态势的感知体系,促进基于全面感知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推进智慧多功能杆建设,完善物联感知手段。加快集照明控制、WIFI天线基站、视频监控管理、广告屏播控、城区环境实时监测、紧急呼叫、水位监测、充电桩和井盖监测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多功能杆建设,形成共建共享、集约高效的城市物联感知网络建设模式,提升公共安全、城市管理、道路交通、生态环境等领域的智能感知水平。建立时空基础设施,实现全市遥感遥测、卫星定位、移动定位、物探、激光、雷达等各类地理空间数据和时空大数据的统一标准、统一汇聚和统一服务。建立开放式城市感知平台,加强感知数据标准化处理和共享共用,以及感知设备的规范化接入和数据汇聚,结合互联网数据,实现对物理社会和虚拟社会的全面感知,形成智慧城市全量信息视图。支持企业开展新型智能终端应用,支持企业在社区、公共场所、办公楼宇等区域部署智能服务终端,支持智能机器人、智能支付、虚拟现实等智能化应用。

  (三)城市大数据工程

  构建全市统一高效、安全可靠、按需服务的市级大数据中心,包括数据汇集、数据融合、数据服务和数据开放等功能,实现城市感知数据、政府数据、社会数据的全面汇聚与融合,有效支撑各区、各部门大数据应用。

  推动大数据中心建设。原则上各区、各部门业务数据需无条件汇聚到市级大数据中心。加强与腾讯、通信运营商等企业合作,促进政府、社会数据有效融合和共享,形成全市集中共享的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并为各区、各部门提供统一、实时、准确的人口、房屋、法人、地理信息等基础数据服务。建立大数据管理体系。建设全市大数据应用服务平台,为各区、各部门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创新应用提供支撑;完善城市大数据决策支撑平台,通过数据挖掘分析为市委市政府提供辅助决策支持。推动全市统一的云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统筹规划建设集中与分布式相结合的全市云服务平台,推进“云优先”战略,各部门新建及更新的业务系统应依托全市云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已有业务系统应逐步向云平台迁移。大力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制定政府数据开放管理规定,企业基于政府开放数据为市民提供增值服务,促进治理多元化,形成社会共治的治理新模式。

  (四)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工程。

  建设政府管理服务指挥中心,与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建设有机结合、相互补充,形成政府管理与对外服务相互协同的一体化城市运行管理体系。

  政府管理服务指挥中心整合我市政务信息资源和公共服务机构、互联网、企业、通信运营商等信息资源等,并进行深度挖掘、综合应用,实现对城市的全面感知(智能化)、态势监测(可视化)、事件预警(可控化),实现一张图实时掌控城市运行态势;同时与各区、各部门互联互通,形成协调联动机制。依托政府管理服务指挥中心建设第三代应急指挥系统,实现问题及隐患“第一时间发现、最短时间响应、最快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反馈”,提升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协同处置能力,以及突发事件响应速度和处置效率,推动从被动式、应急式向主动式、预警式城市管理模式转变。

  加强政府管理服务指挥中心和公安指挥中心之间的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加强数据安全保障和监管,形成数据共享使用、互为备份的双中心运行联动格局,更好支撑政府运行管理和公安指挥业务。“双中心”在职能上和功能上互为补充,共同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推进

  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经贸信息委承担牵头职责,建立健全市、区、部门联动协调衔接机制,按照统分结合一体化的建设模式全面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工作,在规划制定、系统设计、项目实施等过程中应当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双方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我市信息化建设上水平。各区、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对标国际先进,主动谋划并加强本区域/领域的智慧城市规划和一体化设计,明确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和实施计划,积极推进落实。

  (二)强化创新保障

  市编办、政务办应基于互联网时代要求,从服务对象角度出发,加强政府职能优化和流程再造,构建高效协同的现代化服务型政府治理体系。各区、各部门应以服务对象为核心,以市民获得感和服务效果为导向,加强改革创新和流程优化,同时加强信息化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切实推动信息化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创新。市保密主管部门应加强智慧城市和信息化建设的保密管理工作。

  (三)加强资金保障

  结合信息技术和业务需求变化快的特点,以及云服务条件下的信息化建设模式要求,优化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审批模式,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城市建设投资与运营,并获得合理回报。建立完善财政资金向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和推广的财政资金保障和分级投入机制,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对试点示范项目的扶持。

  (四)加强人才保障

  做好全市各级干部的信息化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提升机关公务员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制定适应深圳新型智慧城市发展要求的人才战略和措施,建立人才培养、引进、流动和使用机制,在各方面增强对信息化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各部门应加强信息化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的配备,推动信息化与业务的融合。

  (五)加大宣传力度

  结合信息技术和业务需求变化快的特点,以及云服务条件下的信息化建设模式要求,优化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审批模式,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城市建设投资与运营,并获得合理回报。建立完善财政资金向智慧城市建设、应用和推广的财政资金保障和分级投入机制,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对试点示范项目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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